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长达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案件。
2012年,薛某从高某处承揽乌兰镇某小区轻钢工程,完工后,高某欠薛某工程款24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十余年间,薛某向高某多次催要工程款,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欠款,无奈之下,薛某便将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便立即组织他们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双方各自立场出发,讲明法理、诠释情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能够互相体谅,不伤和气妥善的解决问题。
经反复沟通,不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薛某同意被告高某分期支付工程款20000元,并自愿放弃剩余4000元,被告高某也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薛某支付了5000元,至此,该起拖欠十余年之久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圆满化解。(桑斯尔)
编辑丨乔 静
审核丨折 鑫
终审丨哈斯巴雅尔
制作丨张 蓉
标题:三门要债公司讲解成功调解一起拖欠长达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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