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兴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宅基地边界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和谐。
【案情简介】
闫某与李某系多年老邻里,两家关系相处的也一直都很融洽。2023年,闫某家重新建房,两家因为宅基地边界问题发生口角。在闫某办理房产证时,邻居李某拒不帮忙签字,导致闫某的房照至今未办理成功,这也导致邻里关系降至冰点。这一矛盾如同一块巨石,横在两家人之间,双方多次争执不下,面对这一僵局,闫某希望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
面对剑拔弩张的邻里双方,兴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当即联系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参加调解,力求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
首次调解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几乎无法沟通。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强调争执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日后的和谐相处。在派出所、村委会共同劝解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愿意坐下来继续寻找解决方案。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案情,调解员同派出所、村委会前往争议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担忧。调解员也从法律层面劝诫,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劝解当事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合法解决争议,对达成协议应积极遵守履行,不能反复无常、胡搅蛮缠,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李某同意闫某办理房照时签字;
2、闫某同意将铲车移走,不影响李家做生意;
3、两人同意房屋边界维持现状,但以后涉及买卖房屋时两人房屋边界以房照为准(参照水泥板下的砖边界);
最终,在各方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意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这场持续已久的纷争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出口,至此,这场纠纷圆满化解,邻里关系也得到修复。
来源:拜泉普法
标题:三门讨债公司介绍拜泉县兴农镇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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